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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定要遷户口走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69W

不一定。夫妻雙方離婚後,户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但是,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要求遷走,則必須遷走。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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