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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得到財產更少嗎?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69W
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得到財產更少嗎?

一、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得到財產更少嗎?

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一般是遵守平等分配原則的,但可以適當照顧女方。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協議離婚分割財產有效嗎?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有效的。

一般情況下,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就分割財產進行的約定、達成的協議,在本質上是夫妻雙方作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就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一種財產契約。

只要是夫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經成立,即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離婚後怎麼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後,如果存在上述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但是,離婚後重新分割財產時,必須特別注意法律對起訴時間的要求。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

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

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得到財產不一定更少,通過籤協議的方式分割財產,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協議的內容要由雙方協商決定,不能違反法律規定,離婚之後發現有隱藏、轉移婚內共同財產的情況,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離婚時的婚內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