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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沒名字的夫妻財產離婚怎麼分?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6W

一、房產證上沒名字的夫妻財產離婚怎麼分?

房產證上沒名字的夫妻財產離婚怎麼分?

可以按照雙方意願進行分割,若是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證上沒名字是不算做夫妻的共同財產的。婚前買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除非房產證上有名字才可以的。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如果雙方在婚後買的房,就算房產證上只登記了其中一方的名字,這套房子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合法婚姻存續期間買的房子,就算房產證上沒有名字,離婚時房子也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當然,有一種情況例外,即如果房子是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父母購買且登記在其子女名下的,這套房產應屬於其子女個人,夫妻中的另一方無法分得房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後夫妻雙方買的房子即使只登記了其中一方的名字,房子在轉手時也要夫妻雙方都同意才能正常辦理手續。

二、辦離婚手續怎麼分割存款?

(一)看資金的來源。

以下財產若有證據證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銀行賬户中,仍應排除夫妻共同財產:

1、因工作需要,暫時存入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的資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轉賬或代為理財時暫時存入賬户中的資金;

3、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出讓所得資金在婚後存入的。

(二)看資金流水交易明細。

法官在處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時。一般以餘額為準,對請求法院調查對方銀行存款的申請,一般也只查餘額,除非明確申請法院調取對方銀行賬户交易明細。如果從明細中可以清楚地證明對方有明顯轉移資金的情況,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數額,而不僅僅拘泥於賬户餘額。

這部分財產需要分情況進行分割,要確定資金的來源,要看資金的流水明細,如果是在結婚之前獲得的資金,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不需要進行分割,是歸個人所有的,在結婚之後獲得的資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需要均等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