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遺囑公證費用是多少錢
房屋繼承公證費用,自16年起公證服務收費下放省級管理,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公證費用標準。一般會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根據《公證法》第十一條第二項,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繼承公證事項由公證機構辦理。
下面以山東省遺囑公證費收費標準進行舉例介紹,按照《山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中的規定來看:
1、遺囑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像、拍照和刻錄光盤的費用。
2、繼承、贈與、遺贈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3、用於繼承的親屬關係證明
當事人申請出具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係證明的,按照第六條“繼承、贈與、遺贈”標準減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遺產數額不明的,協商收費。
二、辦理遺囑公證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複印件,已註銷户口的,應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由此看來如果要對房屋遺囑進行辦理公證的話是要帶齊全相關資料到有關部門去辦理的,至於辦理這個公證的費用是多少則要看具體所處的省份其有關部門對於該公證服務的具體收費標準是什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