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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月子裏怎麼離婚的?

欄目: 婚姻家庭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45W

一、女方在月子裏怎麼離婚的?

女方在月子裏怎麼離婚的?

女方可以和男方協議離婚,在婦女還在哺乳期範圍內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但是對於女方是可以提出跟男方離婚的,所以在坐月子的時候如果女性不想繼續維持這段婚姻生活是可以跟男方提出離婚的。如果是女方還在懷孕期間,或者是已經生產完一年內或者是中止妊娠之後的半年內,男方都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但是女方如果提出了離婚,或者是法院認為男方的請求是可以受理的,就不在這個範圍。

月子期間屬於分娩不滿一年的情形,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向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即可,但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隨時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是男方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二、女方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1)去法院起訴

法院離婚程序第一步,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2)法院審理階段

這是法院離婚程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法院判決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在月子裏可以籤協議離婚,若是採用訴訟的方式辦離婚手續,要先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攜在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起訴書,法院提出離婚的申請,法院立案之後會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此案件,並下達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