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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訴離婚分割房產方法是什麼?

欄目: 財產分割 / 發佈於: / 人氣:3.23W

夫妻起訴離婚分割房產方法是什麼?

我們知道,離婚時房產分割問題是一個大問題。可是由於經驗不足,對於離婚後房產分割的問題,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麼,夫妻起訴離婚分割房產方法是什麼?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夫妻起訴離婚分割房產方法是什麼?

1、夫妻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應當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所以,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2、婚後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應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個人積蓄或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購買的房屋的歸屬問題,由於這只是原有財產價值存在形態發生了變化,其價值取得始於婚前,既所謂“萬變不離其宗”,故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離婚起訴書關於房產分割怎麼寫?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在現實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帶有福利政策性質的房屋上,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與職務、級別、工作年限等掛鈎,所花費的費用要遠遠低於房屋的市場價值。

2、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

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時應按房屋的市場價(評估價)計算,而不是按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對方半價。

正常來説,夫妻雙方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在財產分割上達不成一致的意見,尤其是對房屋的分割有爭議,在房價持續攀升的城市裏,房屋問題對於普通百姓來説是一個較大的問題,以上就是離婚訴訟中房產如何分割,離婚起訴書房產分割怎麼寫的相關問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離婚時婚前房產需要遵循男女平的原則,且需要分清婚前、婚後財產。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諮詢本站網離婚房產分割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