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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涉外合同是否必須公證

欄目: 合同效力 / 發佈於: / 人氣:1.54W
民法典涉外合同是否必須公證
律師解析:涉外合同不是必須公證,符合下列條件就有效:
1.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
2.當事人簽訂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
4.合同符合法定的形式;法定其他有效條件。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