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在自願合法前提下籤訂的協議,其內容符合法律規定的,就是有效的。如果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協議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