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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後應該注意防範哪些風險

欄目: 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5.76K

1.勞動合同管理可以運用技術手段設置期限屆滿提前提醒,比如提前一個月。

勞動合同到期後應該注意防範哪些風險

2.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決定是否續簽,同時徵求員工意見。如果選擇就此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有權要求按照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選擇續簽,應當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最晚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前。

4.如果雙方無意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動者或者與其達成協議,並辦理離職手續,避免期限屆滿之後仍然用工的現象出現。

5.未及時採取措施,等合同期限屆滿、事實勞動關係已經成立的時候,《勞動合同法》四十四條的規定已然不能為用人單位所用,要想解除勞動關係,則應當適用法律法規關於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違法解除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主張雙倍於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