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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響合同成立的原因有哪些

欄目: 合同訂立 / 發佈於: / 人氣:1.31W

不影響合同成立的原因有以下三點:
當事人對合同的次要條款未達成協議、當事人對合同的非必要條款未達成協議、當事人對主要條款已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不影響合同成立的原因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