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贈與適用的是除斥期間,不同於訴訟時效,不發生中斷事由。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