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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店能用總店的營業執照嗎

欄目: 經營管理 / 發佈於: / 人氣:1.38W

分店能不可以與總店用同一個營業執照。開分店需要可以重新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分店在同一主管税務局的區域,補充登記分支機構即可。如果跨主管税務局管轄的區域,分店應該向所在地税務局辦理税務登記證,並單獨繳納税收。個體工商户不能跨區縣變更經營場所。

分店能用總店的營業執照嗎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户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申請註冊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登記事項屬於依法須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容向登記機關提交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