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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債權公示

欄目: 股權 / 發佈於: / 人氣:3.71K
股權轉讓債權公示

日常生活工作中我們知道,隨着市場經濟不斷髮展,股權轉讓是股份有限公司非常普遍的一種行為,通過股權轉讓,公司可以引入戰略投資者,優化股權結構。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向別人有過債務的往來,在股權轉讓的時候,有必要對其公示。那麼股權轉讓債權債務公示期限一般是多久,下面本站網的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來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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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需要公示嗎

一般不需要公示。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選擇公示:
1、轉讓雙方對有關事項存疑時(如對轉讓比例、轉讓出資時限等);
2、當事人一方不到親自到場簽約委託他人代辦時;
3、雙方認為有必要公示時;
4、立據公示為其他用途時。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