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建築工程法規法律專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新物業管理辦法
四川省物業
管理條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事項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二)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
(三)共有部位的綠化、環境衞生的保養和維護;
(四)秩序維護、安全防範、
車輛停放管理等事項;
(五)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管理;
(六)
法律法規規定和物業
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就超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與相關業主另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