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1.抵押登記申請;2.受理申請;3.審核;4.登記;5.收費發證;6.立卷歸檔,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