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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權怎麼確定

欄目: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85W

房屋的居住權按照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確定。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規定,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

房屋居住權怎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