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手續是:一、父母與子女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二、子女作為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根據相關規定交納契税,領取契證;三、雙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四、雙方到房管局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五、父母作為贈與人,將房屋交付給子女。《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