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債務一般是個人債務,不需要分攤,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需要分攤。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以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以自己名義承擔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為您介紹:
一、婚前和離婚後的債務要不要分攤?
婚前債務一般是個人債務,不需要分攤,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需要分攤。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一方婚前所借的財產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以及因購買這些財產而產生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為家庭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夫妻雙方共同承擔所發生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雙方因治病而發生的債務以及有法定義務的;
(五)因撫養子女而發生的債務;
(六)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所發生的債務;
(七)為支付配偶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和培訓費用而發生的債務;
(八)支付合法的、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發生的債務;
(九)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事後一方追認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志的除外。
第1089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一併清償。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應由夫妻一方承擔,但實踐中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製的,一方在履行連帶責任後,可以在約定財產範圍內行使追償權。
2.夫妻實行法定財產製的,應當先用共同財產清償。
具體結算順序如下:
(1)雙方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由雙方平均分配。
(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如果協議不成,法院會做出判決。
(3)沒有共同財產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果協議不成,法院還是會做出判決。
夫妻一方死亡的,由倖存的一方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連帶債務承擔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