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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處的小額繼承業務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19W
公證處的小額繼承業務
公證處有哪些業務

1、辦理各類法律行為公證。包括:各類合同、協議、委託、聲明、招標、投標、拍賣、貸款、抵押、股票發行、股份制企業的創立、有價證券轉讓、票據拒付、提存、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商品房的買賣、預售、房屋租賃、各類社會活動、保全證據以及繼承、收養、遺囑、贈與等。


2、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包括法人資格證書、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董事會決議、資信證明、商標註冊證書、存款證明、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成績單、結婚證書、離婚證書等。


3、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事實的公證。包括:意外事件、空難、海難、出生、生存、死亡、親屬關係、國籍等。


4、辦理各類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上的簽名、印鑑屬實,付本、節本、譯本、影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事務。


5、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此外公證處還可向當事人提供公證、代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並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辦理相應的抵押物登記,以及向當事人提供其他非訴訟法律服務。


綜上所述,公證處並不是一個政府部門,它只是一個獨自設立的一個機關,而且並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主要對一些各種具有法律意義的公正進行辦理,賦予各種文件法律效力等,所以在訴訟中經常會與這個機關進行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