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
用我們生活中的話來講就是,不滿多少歲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在我國,記住兩個數字:
14和16。
我國法律規定,只要年滿16週歲的人犯罪,就應當負刑事責任。
而已滿14歲但不滿16週歲的人,只對故意殺人,強姦,搶劫,販賣毒品等八種罪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滿14歲,則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因不滿16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所以,在我國,不滿14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不滿16只對搶劫等8種罪名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