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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的試用期是要籤合同的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7.18K
在上班的試用期是要籤合同的嗎
在上班的試用期是要籤合同的嗎
1、試用期是需要簽訂合同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5、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