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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為逃避債務無償轉讓房產有效嗎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6.36K
法律規定為逃避債務無償轉讓房產有效嗎
法律規定為逃避債務無償轉讓房產有效嗎
有效,但是可以被撤銷。如果債務人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資產,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債權人買賣行為,但是有以下條件;  
1. 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債權
2. 債務人實施了一定處分財產的行為
三種:放棄到期債權。就是説,債權到期後明確表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無償轉讓財產,如將財產贈與他人;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如將價值30萬的汽車故意以8萬價格賣掉。這個是關鍵,如果房子是以合理對價出售則不能行使撤銷權。
3. 債務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轉讓通知】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