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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可以選擇管轄人民法院嗎 |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2.66W
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 當事人可以選擇管轄人民法院嗎
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當事人可以選擇管轄人民法院嗎?
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也同時賦予了當事人對合同糾紛管轄人民法院的選擇權。合同雙方當事人選擇解決合同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符合以下條件:1、應當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在口頭合同中選擇管轄人民法院的無效。2、應當選擇與合同有實際聯繫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協議選擇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當事人選擇瞭解決合同糾紛的管轄人民法院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確定管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