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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最長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6.71K
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最長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是多久,辦理流程是什麼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並説明理由;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次數、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時間、原因、在施部位、維修管理措施等,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程序根據《建築法》第8條,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除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