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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開庭的提前與延期是如何規定的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32W
仲裁開庭的提前與延期是如何規定的
申請仲裁開庭延期
你好, 勞動仲裁沒有延期開庭的説法,只是規定60天內審結。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