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傳喚被放出來後有事嗎
公安機關在受案後,對相關人員進行詢問,因案情不明,沒有采取強制措施,24小時內放人了,但並不代表沒事,因為案件還沒有終結,還在偵查中。如有新證據,證明有犯罪,還可以再刑拘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