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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辦理臨時暫住證的條件

欄目: 入台證 / 發佈於: / 人氣:3.23W
台灣人辦理臨時暫住證的條件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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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暫住證如何辦理

辦理流程:
1、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申請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並向數碼照相回執才能辦理居住證。
3、申領地點在自身居住地所屬街道、鎮(鄉)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登記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