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勞務合同糾紛怎樣仲裁?
1、到約定的仲裁委申請仲裁,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書、仲裁協議;
2、仲裁委對於可以立案的案件,出決定,如果決定立案的,五日之內會發出相關書面通知;
3、仲裁委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
4、組成仲裁庭,當事人參加仲裁。
二、勞務合同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三、勞務合同糾紛仲裁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可以申請法院撤銷勞務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書的情形有哪些?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五、勞務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一)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
既可以是各類法人、非法人組織之間建立勞務關係,也可以是個人與個人之間建立勞務關係,還可以是個人與各類法人、非法人組織之間建立勞務關係;同時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具有平等的地位,雙方簽訂和履行勞務合同時應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則和法律規定;
(二)勞務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勞務合同是側重於以勞務行為的結果為給付標的的合同。無論是提供運輸勞務行為,還是提供各項承攬業務,勞務合同都強調勞務行為的結果。勞務合同一般是依據結果支付勞務報酬;
(三)勞務合同的內容具有極大的任意性。
除民事法律的一些強制性規定以外,勞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勞務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
(四)勞務合同是雙務、不要式合同。
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另外,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絕大多數勞務合同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沒有對勞務合同的成立形式作出強制性的要求。口頭合同一般是允許的。
勞務合同糾紛申請仲裁的前提條件是雙方有仲裁約定,而且勞務合同糾紛是一般的民事糾紛,不能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只受理勞動合同糾紛。勞務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的,仲裁委不會受理仲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