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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假加班工資怎麼核算?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9.93K
員工請假加班工資怎麼核算?

一、員工請假加班工資怎麼核算

1、一般企業加班工資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1)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職工,用人單位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對實行標準工時制的職工,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實行標準工時和綜合工時制的職工,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2、一般企業請假工資按照以下方法計算

一般企業員工請假職員工資為原本應得的工資減去月基本工資除以(21.75天乘8小時)。

二、加班費的計算要算崗位工資嗎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並不是崗位工資,加班費計算基數的規定是:

1、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職工工資數額的,而該工資數額又與實際發放額相一致的,就應當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基數應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等所有工資項目

2、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額作為計算基數。類似“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等規定都屬於不明確的規定。

3、在實際中,有時職工的當月工資與當月獎金髮放日期不一致,這時應該將這兩部分合計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因為職工的月獎具有“勞動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性質,屬於工資組成部分。至於企業偶爾發放的如“週年慶典獎”等獎金則可不作加班費計算基數。

4、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應以職工法定工作時間內的計件單價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5、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當綜合計算週期為季度或年度時,應將綜合週期內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

員工請假肯定是會扣工資的,一般請一天扣一天的日工資,這需要在勞動者工作之前就要説明清楚,這樣才不會產生糾紛;而對於加班工資是會按不同的加班情況來進行確定,法定節假日加班是可以高達三倍的日工資,而且法定節假日加班是不能調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