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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量刑情節和法定量刑情節的區別是什麼?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42W

一、酌定量刑情節和法定量刑情節的區別是什麼?

酌定量刑情節和法定量刑情節的區別是什麼?

量刑情節分為法定情節與酌定情節。

法定情節,是指法律明文規定在量刑時必須予以考慮的情節。我國《刑法》共規定了以下四種法定情節:

1、從重處罰情節;

2、從輕處罰情節;

3、減輕處罰情節;

4、免除處罰情節。

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經驗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酌定情節主要有以下幾種:

1、犯罪動機;

2、犯罪手段;

3、犯罪的時間、地點等當時的環境和條件;

4、犯罪侵害的對象;

5、犯罪所造成的損害結果;

6、犯罪人的個人情況和一貫表現;

7、犯罪人犯罪後的態度。

二、酌定量刑情節主要有哪些類型?

酌定情節雖然不是刑法明文規定的情節,但對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響作用。根據司法實踐,常見的酌定量刑情節主要有以下幾種:

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為犯罪構成要件要素時,不是量刑情節;故這裏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屬於構成要件內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殘酷、野蠻程度,直接説明罪行的輕重程度,因而影響量刑。如殺人、傷害的手段是否殘忍,就對量刑起影響作用。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犯罪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不同,也能説明罪行的輕重程度不同,因而是影響量刑的因素。

3、犯罪的對象。在刑法沒有將特定對象規定為構成要件的情況下,犯罪對象的具體差別,反映罪行的輕重程度,因而是量刑時需要考慮的情節。

4、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當危害結果不是犯罪構成要件要素時,危害結果的輕重對説明罪行的輕重起重要作用,因而成為量刑時應斟酌考慮的重要情節。

5、犯罪的動機。犯罪動機不同,直接説明行為人的罪過程度不同,因而是量刑時必須考慮的因素。

6、犯罪後的態度。犯罪後的態度,反映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因而在量刑時應當予以考慮。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犯罪人的一貫表現既不是定罪的根據,也不是量刑的主要依據,但與犯罪行為有密切聯繫的一貫表現,卻是量刑時應當考慮的因素,因為這種因素也反映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

8、前科。前科是指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事實。依法受過刑事處罰後又犯罪的,説明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較為嚴重,理當成為酌定量刑情節。但是,如果構成累犯或者是特定的再犯,則屬於法定情節。

綜上所述,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審判員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其符合法律規定要求,屬於量刑酌定情節和法定情節共同作用之下行使,這種自由裁量權要在法律的範圍內實施,通常建立在主客觀事實的基礎之上,對於量刑處罰標準起到決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