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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行政訴訟時效怎麼規定的

欄目: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4.67K

拆遷安置行政訴訟時效為6個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政府部門對房屋進行徵收拆遷前要先給予補償才能拆遷的,而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經濟補償和產權置換兩種,因房屋拆遷安置產生糾紛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時,訴訟時效為6個月,如果申請了複議的,訴訟時效是15天,從收到複議書時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拆遷安置行政訴訟時效怎麼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