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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土地使用稅一次交多少錢?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2.32W

我們個人對於土地只有使用權,當我們使用土地的話,就會有土地使用稅產生,有很多人不知道年度土地使用稅什麼時間交,一次交多少。在這裏本站的小編爲了解答大家疑惑,便找到一些關於土地使用稅的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年度土地使用稅一次交多少錢?

年度土地使用稅一次交多少錢?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第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各方,應按其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補充規定》第二條規定,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權土地上的多層建築,對納稅單位可按其佔用的建築面積佔建築總面積的比例計徵土地使用稅。

綜上所述,不同單位共用一個高層建築的土地證,應按擁有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計算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即年應納稅額=(應稅土地面積×該級次土地單位稅額)×某納稅人使用建築面積÷該樓總建築面積。

如果知道該多層建築的容積率,也可以利用容積率來計算稅款。所謂容積率,是指一個小區的總建築面積與用地面積的比率。計算公式: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即納稅人應納土地使用稅的年稅額=某納稅人使用建築。

納稅期爲每年的10月份。如果應納房產稅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稅機關批准,可以分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兩次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徵,一次繳納,納稅期爲每年的10月份。對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批准,可以分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兩次繳納。對納稅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作逾期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即11月1日以後繳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應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透過本文可以瞭解到土地使用稅首先是由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的,納稅時間爲每年的10月份,納稅金額也有一個嚴格的計算公式,納稅人使用建築的大小,決定了納稅金額的多少。如果您對年度土地使用稅還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本站歡迎您來進行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