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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土地使用稅是多少錢?

欄目: 經濟適用房 / 發佈於: / 人氣:2.73W

揭陽的土地在分配給公民或者其他的社會主體使用之前就已經開始產生各種公共的費用需要由使用者透過稅收的形式進行承擔,那麼,揭陽土地使用稅是多少錢?其實使用稅的具體計算只需要根據其土地的面積進行稅率的乘積就能得出。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揭陽土地使用稅是多少錢?

一、揭陽土地使用稅是多少錢?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稅,房產稅年稅率爲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稅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淨噸位15噸,每噸年稅額60元;佔用土地面積爲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爲6元;稅務部門規定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後10日內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稅金。

月應納房產稅額=5760/12=480(元)

月應納車船使用稅額=3300/12=275(元)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稅金150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480

應交稅金——應交車船使用稅275

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750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爲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1)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2)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以上就是關於揭陽土地使用稅是多少錢的相關解答。綜上所述,因爲揭陽的土地比較有限而使用的人又比較多而只能透過收取一定的稅費來抵消政府在分配過程中所支出的基本成本,但是這樣的稅費在衆多公民的繳納中已經得到平攤而不會產生高昂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