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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筆錄能不去嗎

欄目: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7.58K

那要看實什麼筆錄了,如果是報案了,要求取筆錄可以不去,要是傳喚要求做筆錄,就必須要去,要是嫌疑人就一定要去了,否則就要傳喚或強制傳喚去。
偵查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爲,並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律規定,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
對符合快速辦理條件的行政案件,違法嫌疑人在自行書寫材料或者詢問筆錄中承認違法事實、認錯認罰,並有視音頻記錄、電子數據、檢查筆錄等關鍵證據能夠相互印證的,公安機關可以不再開展其他調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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