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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侵權舉報地方是哪裏?

欄目: 知識產權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76W

向主管全國的著作權的管理工作的機關舉報。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地方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著作權侵權舉報地方是哪裏?

侵犯著作權的行爲,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爲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爲,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爲。這種侵權行爲既可能是對他人的著作人身權造成了損害,也可能對他人的著作財產權造成損害,還可能同時損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如非法複製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財產權,而假冒他人作品,則往往同時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

2、行爲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爲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爲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爲即具有違法性。至於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權的作品,或者是已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時不存在侵權問題。

3、行爲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爲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爲,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一般說來,故意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重於過失侵權行爲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隨着科技的發展,《著作權法》保護的客體範圍不得不極度的擴張,以涵蓋一切形式的作品,甚而在一些國家還擴及到對錄音錄像製品、廣播電視節目及表演的鄰接權。但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初衷即在於便利公衆的文化進展,因此,一面擴展保護的標的,一方面又必須就排除客體作出詳盡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