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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集資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進行辦理嗎?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2.08W

房屋集資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進行辦理嗎?

房屋集資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進行辦理嗎?

1、一般普通用地和集資土地最大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的區別。一般普通用地取得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金。集資土地不能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

2、集資土地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透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3、集資土地與一般普通用地相比較,存在着比較明顯的區別:

首先,一般普通用地是房地產開發商獨立開發的一種產品,再透過市場買賣關係來實現其價值和使用價值,屬完全的市場經營行爲。所以,一般普通用地的消費羣體廣泛、沒有特別限制。

集資土地則是透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爲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範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採用的是先集資後建房的形式,是一種非市場行爲,不存在買賣與經營關係。

其次,集資土地建設與一般普通用地在各種手續的申辦上也存在區別。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普通用地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房屋銷售許可證》。一般普通用地的土地是出讓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

集資土地主要是透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因此,集資土地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普通用地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

集資房和商品房之間的區別就是商品房是自己全額進行出資,擁有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集資房是由單位進行建立或者是由國家單位進行建立第三方進行部分出資來進行購買的相關使用權,也就是說自身也只有使用權,其他的相關使用權在單位或者是國家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