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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更換新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2.99W

土地使用證是土地使用人重要的憑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等。之前舊的土地使用證記載的事項不清,比如四至、土地年限等重要資訊都沒有寫上去,現在持證人可以更換新證,這樣可以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土地使用權。那麼土地使用證更換新證的手續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土地使用證更換新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一、土地使用證更換新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需要(如抵押登記等需要用新證),舊版的土地使用證需要換新證,流程如下:

1、帶身份證、房產證、原土地證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

2、帶着(1)項材料到土管部門受理視窗申請辦理,只需繳納工本費和測繪費即可。

二、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1、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3、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4、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5、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三、土地使用證上面記載了哪些事項?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3、備註。

4、變更記事。

5、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由此可見,對於持有舊土地使用證的人們來說,有必要辦理一個新證。土地使用證更換新證的手續還是比較簡單的,申請人帶着房產證、身份證及原土地使用證等資料,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重新測繪,然後拿着測繪報告到辦事大廳的視窗變更新證即可,費用方面是很少的,只需要繳納部分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