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補償中的係數是什麼?
1、拆遷補償中的係數是市場修正係數
具體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基準價格乘以(1 市場修正係數)乘以房屋建築面積。
2、爲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1)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3)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4)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居民面對房地產強拆怎麼辦?
居民面對房地產強拆的做法有兩個,一是配合強拆工作,二是採取適宜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1、若是強拆行爲是符合以下規定的合法行爲,那麼就需要配合強拆工作
(1)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2)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3)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2、若對於判斷出對方的強拆行爲是違法的,可以根據實際情形提出行政、或者是訴訟情形
(1)若提出的行政訴訟,具體來說,若提出的是行政訴訟,那麼訴訟時效就是六個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對於他人是在沒有獲得政府、或者是法院批准的情形下實施的強拆行爲,需要提出的是民事訴訟,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
房屋拆遷補償金可能是按照一定的公式計算出來的,若此類公式之中包含拆遷係數,那麼被拆遷的公民、單位等就需要了解具體該拆遷係數是什麼。然後將相關數字代入公式之中,初步計算可以獲得的拆遷補償金,以便後續可以與實際獲得的補償金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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