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債務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應由被繼承人清償的財產義務。
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的主要特徵是:
(1)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的範圍僅限於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應當由被繼承人清償而尚未清償的財產義務。
(2)被繼承人債務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不付清償責任。
(3)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4)清償被繼承人債務優先於執行遺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爲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