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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怎樣判處罰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6W
刑事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怎樣判處罰
律師解析:犯了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的既遂的,如下處罰:
1、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是指以金錢、物質或者其他利益爲手段,誘使他人賣淫,或者爲他人賣淫提供場所,或者爲賣淫的人與嫖客牽線搭橋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