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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詐騙罪不立案會怎麼樣?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08W
一般詐騙罪不立案會怎麼樣?

一、一般詐騙罪不立案會怎麼樣

當事人的詐騙行爲沒達到立案標準的,應該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如果被害人認爲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檢察院認爲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二、詐騙罪立案條件有哪些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達3000元以上的應立案。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即認定爲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即詐騙公私財物達到三千元至一萬元就可以立案。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

三、構成詐騙罪的條件是什麼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用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該規定定罪處罰。用欺騙方法騙取財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詐騙罪。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詐騙行爲最突出的特點是,就是行爲人設法使被害人產生認識上的錯覺,以致“自願地”將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財物交付給行爲人或者放棄自己的所有權,或者免除行爲人交還財物的義務。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成爲本罪的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如果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如以欺騙的方法騙回他人久借不還的欠款的,不構成本罪。無論所騙財物歸自己揮霍享用,還是轉歸他人所有,或者轉歸集體非法佔有的,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詐騙罪只有符合法定的條件公安機關纔會立案處理,如果不立案一般是針對於沒有達到數額較大才會實施的行爲,但對於詐騙者也是會被承擔治安處罰,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實際情況來,不同的犯罪情形所存在的處罰標準是完全不同的。

Tags:詐騙罪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