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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是什麼犯罪形態?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8.63K

犯罪未遂也是屬於犯罪形態中的一種,因爲一些原因而導致犯罪嫌疑人中斷犯罪或者犯罪失敗。相比之下,對犯罪未遂的處罰是要比犯罪既遂輕的。但在處罰之前,必須要先對犯罪未遂作出認定。

犯罪未遂是什麼犯罪形態?

(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未遂包括兩種類型:

1、實行終了的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未遂。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爲人已經將犯罪的實行行爲實施完畢,但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未遂,是指行爲人在實施行爲的過程中,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致行爲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爲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爲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於行爲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爲手段或行爲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對未遂犯的刑事責任,刑法規定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犯罪未遂的特徵

1、行爲人已經着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爲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爲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爲;

2、犯罪沒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沒有完成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對於結果犯,行爲人僅僅實現了其實施犯罪的故意,沒有實現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結果的故意。對於實行犯,其實施犯罪行爲的故意也沒有完全實現,即行爲人慾實施完畢的行爲沒有實施完畢。不論行爲和結果,都是刑法規定的作爲犯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必要組成部分;

3、犯罪未得逞是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爲人沒有預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

實踐中,要是因爲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導致犯罪結果最終沒有出現的話,則就有可能構成犯罪未遂,不過還是要充分了解具體的案件情況後才能真正的認定犯罪未遂,才能最終確定。對於犯罪未遂的,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