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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13
垂體瘤司法鑑定陳述書司法鑑定陳述書原告對被告的醫療行爲有如下評價:一,基本同意屍檢結論對於屍檢確定的死因,原告全部同意。但有一點補充:患者8號發生大出血,動脈血流經鼻腔噴射樣涌出,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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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7
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辦患方如果發現或懷疑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爲存在過失,並對患者造成了人身損害,首先患方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二是如果雙方協商解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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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29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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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7-17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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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21
醫療糾紛的原告是哪些人呢原告指患者,如果患者死亡的原告爲患者的全部繼承人。根據《民法典》規定可知,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才按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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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9
工傷鑑定後的後續治療費用能報銷嗎可以,但根據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工傷鑑定的時候勞動者可能還在治療途中,傷勢並沒有完全的好轉,在鑑定之後還有接着治療。有些勞動者就擔心工傷鑑定之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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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8-30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次年3月1日至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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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1-01
工作原因引起的,由單位承擔,非工作原因,自行承擔。工作期間突發疾病48小時內死亡的,視爲工傷,享受工傷待遇。【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工傷:(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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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08
疾病治療合同協議書疾病治療合同協議書甲方:_________院長: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夜)郵編:_________乙方(患者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身份證號: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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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3
南昌市大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城鎮職工:繳費標準爲每人每年96元。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在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時一併繳納,也可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中劃出。而此前已一次性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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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3
公費醫療怎麼報銷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藥費合併計算):≤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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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2-17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爲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爲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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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3-05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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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9-29
一、醫療事故糾紛的原醫療費用賠償嗎?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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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23
醫療報銷(1)、門診(一)使用醫保卡到門診看病,實時結算,無需報銷。(二)無醫保卡到門診看病,請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醫療藍本)。1、報銷範圍:參保人員在個人選擇的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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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1
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所謂醫療糾紛,就是對於一個醫療後果,醫生、患者雙方發生了認知上的差別,這樣就構成了一種糾紛。2002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出臺以來,醫療糾紛產生的數量增加,性質相對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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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2-28
工傷醫療費怎麼報銷1、工傷醫療費報銷問題職工在工傷認定後,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複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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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6
怎麼補辦住院發票原件不可以補辦。當事人住院發票,是當事人住院治療,醫療機構收費開具的收費憑證。一票一用,具有唯一性。因此,丟失了的發票,是不可以補辦的,但可以複印,經醫療機構加蓋印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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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8-28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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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5-09
如今,醫療事故已成爲我國難以迴避的問題,對此患者若想要獲得賠償則需要確認醫院對醫療事故所造成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醫療事故的責任程度劃分主要是分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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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8-30
大病醫療支出扣除方法: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累積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彙算清繳時扣除。辦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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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7
發生醫療事故怎麼辦患方如果發現或懷疑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爲存在過失,並對患者造成了人身損害,首先患方與醫療機構協商解決;二是如果雙方協商解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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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1-08
疾病治療資助協議書甲方(資助方):_________________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贈方):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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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6-24
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賠償數額的多少也是可以計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隨意的要求賠償數額,甚至誇大賠償,賠償方也不能因爲不承擔賠償或少賠償的金額。計算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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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21
醫療糾紛代理詞醫療糾紛代理詞是指在醫療糾紛訴訟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託的代理人,在法庭審理的辯論階段,爲維護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權益,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發表或庭審後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