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罪最輕會怎樣?
尋釁滋事罪處罰爲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最輕的處罰爲拘役(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當事人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二、什麼行爲構成尋釁滋事?
行爲人出於不正當的目的,肆意對他人進行挑釁,無事生非,破壞公共秩序,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爲。本行爲具有以下特徵:
(一)行爲侵害的對象是他人的人身或公私財產。
(二)客觀方面表現爲以下4種行爲: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爲。
“其他”是指上述3種行爲方式以外的尋釁滋事行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爲。
三、一般尋釁滋事罪追訴期是多久?
尋釁滋事罪最高刑期爲5年,所以其追訴期爲5年。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爲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爲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爲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爲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爲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
構成尋釁滋事罪最輕處拘役,行爲人處於不正當的目的,對他人進行挑釁,無事生非,故意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就是尋釁滋事,對於該行爲,情節較輕的,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只會對其進行治安處罰。情節較重的,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