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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殺人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19W

過失殺人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對於過失殺人的行爲,其實在我國有可能被認定爲過失致人死亡罪,當然這還需要作出嚴格的認定才能確定構成犯罪。而之後,肯定也就是根據《刑法》中的量刑標準來追究責任。那如今我國關於過失殺人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過失殺人量刑是怎樣的

是否判罰嫌疑人,要看其是否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於普透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爲。過失致人死亡罪必須是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爲可能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結果。客觀上必須實施了致人死亡的行爲,並且已經造成死亡結果,行爲與死亡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係。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另有規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規定處罰。

二、過失致人死亡罪如何爭取緩刑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爲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爲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正確適用緩刑的條件,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對正在準備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懾力,充分發揮刑法的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作用。

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此時要求行爲人主觀上出於過失,如果是故意的話,則此時構成的就應該是故意殺人罪了,兩個不同的罪名,自然《刑法》中規定的量刑標準也不一樣。就過失殺人量刑來看,顯然是要輕與對故意殺人的量刑處罰。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