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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的判決怎麼量刑?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49W

一、銷售假藥罪的判決怎麼量刑?

銷售假藥罪的判決怎麼量刑?

對於涉嫌銷售假藥罪的處罰標準分三個檔次: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上,要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後果確定量刑標準。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假藥,並構成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爲。觸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犯罪分子,犯罪情節輕微的,一般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還會被判處罰金。如果生產銷售的假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還存在其他嚴重情節的,犯罪分子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還會被判處罰金。如果導致他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會被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賣假藥的立案標準以及刑法條文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規定,生產(包括配製)銷售假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所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假藥,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假藥和按假藥處理的藥品、非藥品。

第一百四十九條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生產、銷售本節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我國的《刑法》規定了生產銷售假藥的量刑標準,生產銷售假藥的只要是不是很嚴重的情節,都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銷售金額在五萬以上的,得看生產銷售的假藥是否有危害人體健康或者是致人死亡的情況,如果有的話,那麼根據實際情況,致人死亡起碼十年以上,還有可能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