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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從犯怎麼判刑?

欄目: 暴力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5W
打架鬥毆從犯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1、如果打架鬥毆構成尋釁滋事罪的,一般情況下,會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如果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一般情況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從犯,應該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比照主犯從輕、減輕或免除刑事處罰。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