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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爲愛捅死情敵是否屬於故意殺人罪?

欄目: 暴力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34W
男子爲愛捅死情敵是否屬於故意殺人罪?
律師解析:男子爲愛捅死情敵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是一種最嚴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
二、故意殺人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