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多份合同訴訟標的可以一同起訴嗎

欄目: 受理範圍 / 發佈於: / 人氣:1.45W

一、多份合同訴訟標的可以一同起訴嗎

多份合同訴訟標的可以一同起訴嗎

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證明同一個事實,構成同一個法律關係,是完全可以在同一個訴訟中進行審理的。即使相同的合同主體之間因不同的合同構成了不同的法律關係,也可向法院起訴多個獨立的案件,人民法院可能視情況而決定是否合併審理。

二、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爲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三、訴訟參與人中的當事人有哪些?

當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糾紛,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並受人民法院裁判約束,與案件審理結果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人。當事人有以下特點:

①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如果以他人的名義進行訴訟,則只能是訴訟代理人,而不是當事人;

②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

③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約束。當事人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當事人即通常所說的當事人,僅指原告、被告;廣義的當事人,不僅包括原告、被告,還包括共同訴訟人、訴訟代表人和第三人。

①原告和被告

原告是指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而引起民事訴訟程序發生的入。被告是指被原告指明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或者與他發生了爭執,並被法院通知應訴的人。

②共同訴訟人

共同訴訟是指原告一方或者被告一方在二人以上,甚至原、被告雙方都是二人以上。其中原告一方在二人以上的,稱爲共同原告,被告一方在二人以上的,稱爲共同被告,他們統稱爲共同訴訟人。共同訴訟分爲必要的共同訴訟和普通的共同訴訟。必要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在必要的共同訴訟人中,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否則就不發生效力,普通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爲普通的共同訴訟。

③訴訟代表人

訴訟代表人即羣體訴訟中人數衆多當事人的代表人,所謂羣體訴訟,是指當單人一方或者雙方人數衆多,由該羣體中的一人或者數人代表羣體起訴或應訴,法院所作的判決對該羣體所有成員均有約束力的訴訟。訴訟代表人分爲兩種類型:人數確定的訴訟代表人,是指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人數衆多,由該羣體的全體成員推選其中的一人或數人,授權其代爲起訴或應訴的人,人數確定的訴訟代表人產生後,就由其代表人數衆多的當事人全體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代表人在訴訟中所實施的訴訟行爲視同全體當事人的訴訟行爲,對所代表的全體當事人發生效力。

但是,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人數不確定的訴訟代表人。是指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當事人一方人數衆多,在起訴時人數尚未確定,經推選或商定,代表該羣體起訴或應訴的人。他的產生有兩種方式:一是由向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中推選代表人;二是推選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與參加登記的權利人一起商定代表人,以多數當事人的意見爲準,人民法院對人數不確定的訴訟作出的判決、裁定,不僅對代表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有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該判決、裁定。

④第三人

第三人是指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具有獨立的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而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從而參加到訴訟中來的人。第三人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即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不論全部或者一部,以獨立實體權利人的資格,提出訴訟請求而參加訴訟的人;另一種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即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實體權利,只是參加當事人一方進行訴訟,以維護自己利益的人。

相關的當事人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保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的當事人的合同糾紛,我國的監察單位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調查這類合同違法情況進行相關的辦理,合法的判處這類合同問題進行相關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