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訴訟標的同種類是否可以一起起訴?

欄目: 受理範圍 / 發佈於: / 人氣:1.01W

一、訴訟標的同種類是否可以一起起訴?

訴訟標的同種類是否可以一起起訴?

訴訟標的同種類是可以一起起訴,同一合同種類且訴訟標的相同的情況下是可以一起起訴的,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爲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爲可以合併審理並經當事人同意的,爲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爲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1、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具備主體、案由、管轄等要素,其中最主要的是有明確具體的訴訟請求,也就是根據什麼情況、對什麼機構或人、要求人民法院作出什麼樣的判決。

2、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對一個案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一項或多項訴訟請求。也可以說,如果對同一案件,原告有多項要求的,可以在一次訴訟中一併提出;也可以在多次訴訟中分別提出。

3、原告對一個民事案件,提出多少項訴訟請求,法律上是沒有限制的,完全由原告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和其願望、需要來決定。當然,訴訟請求應該與案件事實有直接或間接、必然或或然、或多或或少的聯繫,不能毫不相干。即使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過多、過於牽強,也沒有問題,人民法院會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支援或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

二、共同訴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共同訴訟人這個概念反映的是訴訟的主體合併這一事實。構成共同訴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雙方至少有一方是兩個以上,且各爲獨立的訴訟主體。

2、客觀方面,訴訟標的須爲共同。要麼是標的同一,要麼標的是同樣。沒有這些客觀上的聯繫,彼此分割的主體又怎麼能成爲共同訴訟人呢?

3、屬同一人民法院轄區,如若分別由不同轄區法院管轄,同樣失去共同訴訟的基礎。

4、在程序上,人民法院進行合併審理。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對於訴訟標的它是做出了一個明確的準備方面的劃分的,如果說確實是存在着同一個種類的話,那麼是可以進行一個合併審理訴訟的,當然這樣的一種決定的話,必須要由人民法院作出。